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6名。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提交报考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4日9:00至7月8日9:00。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点击进入)”栏目,点击“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及相关证明材料。
2.本次网上报名由江北区人力社保局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3年7月8日12:00前对报考信息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3.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成功后,须在2023年7月8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人收取),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请考生注意确认缴费是否成功,逾期不再补缴。缴费完成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4.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的,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由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考生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23年7月14日9:00起至7月16日10: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以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在报名截止7个工作日内在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布(网址http://www.cqjb.gov.cn/zwxx_190/bmjz/)。
三、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所有招聘岗位均需组织笔试。笔试由江北区人力社保局和江北区教委统一组织,时间暂定于2023年7月16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综合知识测试,分值为100分,时长90分钟。主要测查内容为:教育基础理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等)占比30%,专业知识(学科知识)占比70%。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及方式见考场板书。
笔试后进入面试的人员,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5: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因应聘人弃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后续环节竞争比例达不到预定比例5:1的,可根据具备资格人数逐一下调至2:1。若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由江北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笔试后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等信息将在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网址:http://www.cqjb.gov.cn/zwxx_190/bmjz/)公告。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江北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江北区教委共同组织。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不得委托。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证明材料包括:
(1)准考证;(2)本人身份证;(3)毕业证、学位证;(4)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5)报考英语岗位的需提供英语等级证书;(6)《江北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信息登记表》(附件6);(7)网上报名通过后的考生报名信息表。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招聘方研究确定。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江北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三)面试
面试由江北区人力社保局和江北区教委共同组织实施。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通过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网址:http://www.cqjb.gov.cn/zwxx_190/bmjz/)公示。
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面试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试讲和结构化面试各10分钟,分值各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标黄部分对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的表述详细点。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综合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综合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可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综合面试人员,其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综合面试×3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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