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对于在外打工的朋友们来说,住宿是一个最大的问题,但是在重庆,想要住得便宜又舒适的话,可以选择公租房。公租房住起来还不怕被房东突然要求搬家,因此很多人会去申请公租房。相信不少朋友在租住公租房时,会看一些注意事项,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重庆公租房一般失信行为和惩戒措施。
一、失信行为
1、失信预警有效期内有两条(次)以上记录的;
2、未按时补缴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履约保证金,拖欠租金3个月及以上的;
3、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被加倍计租后欠租1个月及以上的;
4、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满,逾期未申请续租的;
5、换租时不按规定时限、标准和要求退回原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6、擅自调换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未造成恶劣影响且及时整改的;
7、改变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性质,未造成恶劣影响且及时整改的;
8、擅自装修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不按要求整改的;
9、发布公共租赁住房转租出借信息的;
10、违规介绍代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
11、造成火灾等事故不履行房屋维修和损失赔偿责任的;
12、拖欠物业费6个月以上的。
二、惩戒措施
1、根据管理工作需要,限制换租(以小换大)变更(人员增加)和暂不受理续租业务;
2、承租人已退租或被清退的,限制5年内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3、抄送社区、物业、警务、学校、商业运营单位等驻小区管理服务单位,建议限制办理车位等相关服务;
4、失信行为记入公共租赁住房信用档案,失信记录期从失信行为整改完成之日起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