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川渝交通部门联合印发文件,对交通运输领域的轻微违法行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进行减免处罚。近日,川渝就联合办理了首个典型案例。
今年1月3日,成都市武侯区一家公司在运输大型设备过程中,因驾驶员走错路,没有按照许可线路行驶,最终在兰海高速巴南主线站,被重庆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查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这家企业面临大额处罚。事后,企业希望能够减轻处罚。
市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六大队大队长赵野表示,“经调阅经营档案、现场调查等程序,工作组最终核实,该企业确实存在经营困难情况,并且积极配合调查,有主动纠错整改情节,符合减免条件,最终减免幅度达到40%。”
2月底,重庆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专程来到成都市武侯区,与四川交通部门一起,向这家企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
四川颢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陈科均表示,“交通管理部门落实减免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坚定了耸们办好企业的信心,将秉持守法经营理念,进一步细化企业管理制度。”
据了解,川渝地区交通运输领域的减免清单面对的对象是在川渝境内的全国所有车辆。
文件规定,没有造成交通事故、安全事故等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在积极配合调查取证的情况下,符合下列四种情况的,可申请进行减免:
①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②受他人威胁或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③主动供述交通执法机构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并经查实的
④配合交通执法机构查处违法行为又有立功表现的
2023年11月,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重庆市交通局联合发文,对交通运输领域72项轻微违法行为予以明确,将川渝两地对这些行为的执法标准统一为“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强制”“减轻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从重行政处罚”五类。
五类标准就是执法的“五张清单”,涉及的72项轻微违法行为都是公路路政、道路运政、航务海事、工程质监等领域高频执法事项。“五张清单”中,每个事项都明确了适用场景或适用前提条件,以及裁量幅度、配套监管措施等,避免了执法人员“随意发挥”,进一步规范了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本着优化改进执法方式、改变“重处罚、重强制”观念,“五张清单”中,对64项轻微违法行为,或不予处罚,或不予强制,或减轻处罚,或从轻处罚。当然,交通执法也并非一味“做减法”。结合违法次数、危害后果、主观情节等,“五张清单”还明确了从重处罚情形,体现了“过罚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