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43批公租房详细情况
申请开始时间:已经开始
申请截止时间:6月20日
摇号时间:2023年6月28日
二、网上如何申请
网上入口申请截止时间:网上申请入口于6月16日18:00关闭。在申请截止时间公布前提交申请后,经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人均可参加43批公租房摇号配租。
申请步骤:
1、注册账号登陆“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http://zfcxjw.cq.gov.cn/gzf/);
2、点击“在线申请”,按步骤填写资格评估,资格评估通过,会跳转到重庆政务服务网;
3、点击“立即办理”,然后“阅读承诺书”点击同意;
4、根据步骤填写申请人情况,然后填写“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填写完后提交表格;
5、上传所需的审核材料;
6、在线申请提交完成。
申请点工作人员审核申请人资格,申请人信息与部门共享数据比对一致的,通过审核。提供劳动合同或比对不一致的,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申请点确认,进一步核实情况。审核结果通过登录重庆市公共租赁房信息网和“渝快办”查询。
三、现场怎么申请
申请地址:
申请公租房可选择以下任一申请点进行办理:
1、沙坪坝区小龙坎申请点,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小龙坎街道小龙坎新村路4号二楼,咨询电话:023-65390057
2、沙坪坝区学府悦园申请点,地址:沙坪坝区清悦路3号附6、7号7-8号窗口,咨询电话:023-65660117
3、九龙坡区行政服务中心申请点,地址:九龙坡区二郎街道科城路77号留学生创业园A栋1楼17-18号窗口,咨询电话:023-68031921
4、九龙坡区住房保障中心申请点,地址:九龙坡区杨家坪街道团结路8号1-2号窗口,咨询电话:023-68632151
5、北碚区蔡家同福花园申请点,地址:北碚区蔡家岗街道蔡顺路2号D区房管中心9-10号窗口,咨询电话:023-60308068
6、北碚区广州路申请点,地址:北碚区歇马街道福泽路1号6组团缙云新居房管中心服务大厅1、2窗口,咨询电话:023-60308066
7、北碚区城南公租房申请点,地址:北碚区北温泉街道云清路701号27-28号窗口,咨询电话:023-68249338
8、两江新区公租房申请点,地址:两江新区政务大厅1号楼3楼(两江新区出口加工区一路7号金泰彩时代),咨询电话:023-63395051
9、江北区鸿程大厦申请点,地址:江北区观音桥街道建新东路125号鸿程大厦A栋8楼1-2号窗口,咨询电话:023-67006061
10、南岸区长生房管所申请点,地址:南岸区天文街道水云路16号城南家园中二路1号附5号二楼1-2号窗口,咨询电话:023-62913995
11、南岸区江南水岸公租房申请点,地址:江南水岸房管中心办事大厅(南岸区茶园新区广茂大道556号),咨询电话:023-62912259
12、大渡口区公租房申请点,地址:大渡口区松青路812号附1-38,咨询电话:023-68082989
13、巴南区李家沱申请点,地址:巴南区鱼洞街道巴南大道16号全窗口,咨询电话:023-61963832
14、巴南区龙洲湾行政服务中心申请点,地址:巴南区龙洲湾街道文化活动中心三号楼二楼1-3号窗口,咨询电话:023-66274941
15、渝北区双龙公租房申请点,地址:渝北区宝桐路1号8楼,咨询电话:023-67822812
16、渝北区同茂公租房申请点,地址:渝北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渝北区同茂大道66号),咨询电话:023-67172520
17、渝中区公租房申请点,地址:渝中区解放碑街道民生路345号5楼3-5号窗口,咨询电话:023-63914207
申请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现场提交的可在各公租房申请点领取《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或登录公租房官方网站下载,网上提交申请的直接在网上填报)
(2)身份证明
1.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包括主页、增减页及所有申请人户口单页)
2.非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是未婚的非重庆户籍人员也需要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非重庆户籍的一定是要居住证(暂住证明不行)
(3)工作及收入证明
①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在申请书中填写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劳动合同、社保、公积金三者选其一。)
②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或在申请书中填写社保缴纳情况。
③主城区退休人员:在申请书中勾选领取养老待遇或提供退休证;
④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申请书中填写社保或公积金缴纳情况。
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提供工作材料;无工作的本人填写无工作承诺书。
(4)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明(结婚证),离婚人员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未婚人员提供户口簿和承诺书。
丧偶的需提交死亡人员的户口注销证明或火化证、结婚证等相关材料(提供原件,交复印件)。
承诺书:可以在申请点提交资料时领取
(5)住房情况证明
有工作单位的,在申请表中填写是否分配住房。住房困难家庭需出具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
(6)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以上规定材料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