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3名学院院长,具体招聘岗位如下:
(一)机械工程学院院长。
(二)药学与生物工程学院院长。
(三)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二、岗位职责
(一)主持学院行政全面工作,围绕加快创建国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的战略目标,制定学院发展总体目标和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学科建设规划,强化学科内涵建设,凝练学科方向,优化学科结构,加强学科团队建设,开展高水平学科建设。
(三)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学院教学改革,加强一流专业建设,全面提高学院人才培养质量。
(四)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大力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着力培养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师资队伍。
(五)加强学院科研创新能力建设,组织申报国家级项目,培育大平台和大成果;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服务国家和重庆经济社会发展。
(六)推进教育开放合作,积极开展与国内外知名大学及科研机构的合作,提升学院国际化水平。
(七)完成聘用聘任合同约定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担当、勤勉尽责、品行端正、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清正廉洁。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应为中共党员。
(二)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具有应聘学院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学术造诣深厚,在相关研究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影响力,优先考虑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人选。
(四)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对学院发展能提出有前瞻性、创新性和战略性构想;具有管理工作经历和实绩,能胜任院长岗位职责。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聘期内,能全职到岗工作。
四、聘任待遇
(一)人事关系调入学校的,依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对应干部职级,享受学院院长相应的政治待遇和工作条件。
(二)人事关系不调入学校的,依照学校《聘任制中层干部管理办法》,以聘任、合同管理的方式管理。
(三)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人选年薪原则上不低于60万元,实行一人一议,具体情况面议。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个人报名和专家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欢迎校内外专家、校友、社会各界朋友积极推荐。
(一)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
1、重庆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学院院长报名表(扫描以下二维码获取);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4、主要研究成果复印件或扫描件;
5、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6、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20日。
(二)经资格审查后,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按照相关程序开展考核、考察等工作。
(三)学校根据考核、考察等情况,按照相关程序研究确定聘任人选,双方签订聘任合同。
六、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
人事处:李川,联系电话:18983899165;
党委组织部:熊磊,联系电话:18883738287。
(二)联系地址:
重庆市巴南区红光大道69号,重庆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
(三)邮政编码:400054。
(四)电子邮箱:zzb@cq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