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发布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的《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其中,关于汽车报废更新方面,补贴标准大幅提高,新能源汽车提高至2万元。
商务部消费促进司负责人介绍,3月底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印发了《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部署开展了3类换新,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和家装厨卫“焕新”;4月底又印发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明确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和要求。同时,部署各地方加强支持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鼓励地方开展汽车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目前,已有24个地方出台了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20个地方出台了家电以旧换新专项文件。
截至7月25日中午,汽车以旧换新信息平台已收到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36.4万份,单日新增已超过1万份。上半年,全国报废汽车回收量277.8万辆,同比增长27.6%。尤其是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后,汽车报废量迅猛增长。5月份,全国报废汽车回收量同比增长55.6%,6月份同比增长达72.9%,充分体现了消费者对政策的认可和支持。家电方面,上半年,限额以上家电音像类商品零售额4487亿元,同比增长3.1%,比去年同期加快2.1个百分点。
该负责人介绍,本次出台的《若干措施》中,关于汽车报废更新方面,主要有三方面政策调整:
一是补贴标准大幅提高。对按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要求,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补贴标准由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1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7000元,分别提高至2万元和1.5万元。
二是补贴执行溯及过往。对自《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也就是4月24日起提交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的消费者,按照调整后的补贴标准执行;对已经领取补贴的消费者,补齐差额部分补贴。
三是补贴发放时间压缩。进一步完善汽车以旧换新信息平台功能,会同财政部优化补贴申请审核和资金拨付监管流程,缩短资金发放时间,努力让群众尽快拿到补贴。此外,《若干措施》还明确,将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地方自主开展个人消费者汽车置换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