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正在找工作的朋友看过来!近日,重庆市垫江县鹤游镇发布了一则招聘启事,需要招聘政府消防员(限男性)3名。要求具有初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条件要求,那么还有哪些要求呢?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的招聘内容。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政府消防员(限男性)3名,主要从事灭火救援、执勤值班、接警调度、消防安保、市政巡逻及治安巡逻等工作。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无违法违纪记录,品行端正、信用良好,无不良嗜好。热爱消防事业,志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消防救援队伍管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
2.不限户籍地。具有初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1978年9月1日后出生)以下,男性。退役士兵、有丰富专业岗位经验(驾驶证B照、医疗、修理、游泳等)人员和消防退出人员优先录用;
3.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身高在165公分以上,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检标准》。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管理处罚或被行政机关辞退、开除的;
2.正在接受刑事立案审查的;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本人和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参加邪教活动的或者参加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招聘方式与程序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报考人员须亲自提供本人有效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学历证明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工作证明需提供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等)、垫江县鹤游镇消防员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提交资料时填写完毕)、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若要件不齐全,不予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2.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6日—10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报名地点:垫江县鹤游镇鹤游街98号1号楼207办公室。
报名咨询电话:023-74582700。
3.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鹤游镇党群办工作人员对照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初审通过后,电话通知报名者进入体能测试及面试环节。
4.报名人数必须达到5人及以上,若未达到5人则延期本次招聘。
(二)考核方法和内容
由鹤游镇人民政府组织考核。
1.体能测试。科目为体能测试:3000米跑(分/秒)、100米跑(秒)、单杠引体向上(个)。根据考核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主要对应聘对象求职动机、工作经历、爱好特长、纪律意识综合素养及对相关岗位的基本认识等情况进行考核。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1.5比例,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若最后一个面试人员体能测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3.体检。根据体能考核成绩和面试情况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4.政治审查。主要对应聘对象是否存在违法犯罪等情况进行核实。
5.公示。审查通过后,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同。
三、合同签订、工资待遇及管理
1.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含上岗培训),试用期工资为2200元人民币(税前),提供工作餐,并按规定发放包干补助。鹤游镇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相关规定,为消防员办理相应社会保险并承担相应费用。试用期内应接受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劳动合同的续签、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事宜,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2.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基本工资为2500元人民币(税前)。提供工作餐,并按规定发放包干补助。鹤游镇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相关规定,为消防员办理相应社会保险并承担相应费用。
3.日常工作由镇政府统筹安排管理。
四、其他要求
招聘信息、程序、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凡在规定时间,未按有关通知和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本招聘简章职位者,表明其已认真阅读本简章,自愿遵守以上规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聘用者在工作期间出现以下情形的,依法依规给予解聘。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队伍的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中有记录情况,将不予录用);
2.在聘用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因吸毒、赌博被采取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
3.工作不负责,不服从命令,组织纪律观念淡薄,自由散漫的,受党纪政纪处分不宜继续留队工作的;
4.旷工造成影响的,或正常工作日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工作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在没有单位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以单位名义进行不正当行为,影响消防救援队伍形象,或造成重大影响的。
五、其他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垫江县鹤游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六、政策咨询
鹤游镇党群办:李老师,电话:15330508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