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政策内容
补贴对象:在2023年9月1日—10月31日期间购买九龙坡区新建商品房,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以网签时间为准,包括商品住宅、商服用房、办公用房、车位),并在2023年9月1日—11月7日期间向九龙坡区税务机关完清购房契税的购房人,可申请消费补贴。该补贴对象范围不包括白市驿镇、走马镇、含谷镇、巴福镇、金凤镇、石板镇房地产项目。
补贴标准:新建商品住宅为价值10000元/套优惠券补贴。商服用房、办公用房(包含公寓)为价值2000元/套优惠券补贴。车位为价值500元/套优惠券补贴。
补贴方式与兑付方式
1.申报条件:2023年9月1日-10月31日(含)购买商品房(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并在2023年11月7日(含)前完清契税。
2.申报方式:由所属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为申报,申报人应于2023年11月15日前向市房地交交易中心九龙坡分中心申报审核,区税务局负责对购房人是否完税进行审核。
3.发放形式:区住房城乡建委通过现场发放的方式完成消费补贴(券)的一次性发放工作。
4.咨询电话:023-68036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