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备条件。
7、以下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
骨干教师数名。
三、岗位录用要求
1、具有学前教育或艺术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取得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年龄35周岁以下;
2、沟通能力强,具有较强的教学实践能力和教学研究能力,工作成绩显著。
3、具有高尚的师德,性格开朗,有爱心,耐心,责任心。
4、有以下条件者优先录用:
(1)3年及以上幼儿园工作经验者或教学骨干、从事教学管理者;
(2)获得各级各类优秀荣誉者;
(3)有艺术特长者(音乐、体育等)。
岗位职责:按照《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执行。
四、报名方式
1、简历投递
符合岗位条件且有意愿应聘者请将简历投递至邮箱1294943615@qq.com(邮件标题:应聘岗位+姓名+电话)。
2、资格审查及现场考核
幼儿园根据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组织现场考核,现场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薪资待遇
1、待遇从优,购买相关保险,享受相关福利。
2、工作期间享受双休、寒暑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3、享受在编教师同等教育培训机会。
4、录用教师子女可就读沙坪坝区西政幼儿园及沙坪坝区儿童艺术学校(劳动关系解除不再享受此福利)。
联系电话:崔老师,17338335289。
地址:沙坪坝区烈士墓政法三村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