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间
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9月10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办理地点
渝北区教育委员会大楼负一楼办理点(渝北区仙桃街道学成路299号),联系电话:67813649;67169991。
三、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三)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四)学生本人入学前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渝北区。(注意:户籍是天宫殿、人和、翠云、鸳鸯、礼嘉、大竹林、金山街道的学生需要去两江新区教育局(新科国际A栋522室)办理,联系电话63410850);
(五)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六)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其中,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标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农村脱贫户;
2、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3、孤儿或残疾人家庭;
4、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5、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6、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7、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8、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经济困难家庭;
9、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10、其他家庭经济困难。
四、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
注:1、贷款额度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将按最新政策执行,2、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在校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确定,贷款实行每年一签一贷。
五、贷款年限及计息
原则上按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续贷学生和在校生新办按在校剩余学习年限加15年确定贷款年限。助学贷款在学生就读期间由政府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自己承担,毕业的前五年只付利息不还本金,从毕业后的第六年开始,每年按照合同约定偿还部分本金和利息。也可随时选择一次性还款。
六、申请需带的材料(以下材料可到办理点复印)
(一)今年高考毕业生
1、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
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3、户口本原件【注:如果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户口不在同一户口上需出示两人的户口本】;
4、录取通知书原件。
注: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要到现场来办理。
(二)在校大学生(第一次贷款)
1、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
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3、户口本原件;
4、注册了的学生证原件或在校证明。
注: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要到现场来办理。
(三)已贷学生续贷申请材料
1、至少要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一方到场,谁来拿谁的身份证。(注:办理时身份证必须未过期,首贷学生需先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录入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完成在线贷款申请;续贷学生先需登录在线系统完成续贷申请;有专升本及读研的同学有续贷需求的同学,需在当年8月份前带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到区资助中心做学制变更即可继续享受在校期间无息贷款)。
2、续贷的学生可以选择“网上签订合同”。
选择“网上签订合同”的同学,请按认真阅读“续贷远程受理操作手册”。到生源地贷款QQ群中下载阅读。
七、贷款审批
区县学生资助等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八、违约后果
(一)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二)经办银行将违约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对恶意拖欠贷款的违约借款人采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金融服务;
(三)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四)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九、渝北区学生资助中心生源地贷款咨询电话
023-67813649;023-67169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