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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重庆江津生源地贷款时间+地点 重庆江津助学贷款中心电话+地址+办理时间

发布时间:2023-08-03
【导语】:实行一年一签,集中办理时间为:8月1日至31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一、办理时间

实行一年一签,集中办理时间为:8月1日至31日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二、办理地点

江津区教委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大厅(鼎山街道琅山体育场)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鼎山大道45号

三、所需资料

(一)大学新生首次办理所需材料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进行实名注册,完成在线贷款申请后到办理现场核实信息并打印1份纸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未办理预申请的学生还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打印申请表时自动导出)原件1份作为家庭困难认定依据,相关内容必须据实填写,如有虚假须自行承担相应责任(《认定申请表》在贷款办理现场打印)。

2.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3.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户口簿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4.借款人录取通知书原件。

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后,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必须双方同时到场签字拍照。

(二)在校大学生首次办理所需材料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进行实名注册,完成在线贷款申请后到办理现场核实信息并打印1份纸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并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打印申请表时自动导出)原件1份作为家庭困难认定依据,相关内容必须据实填写,如有虚假须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3.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户口簿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4.借款人注册有效学生证原件(学生证丢失的可提供学信网打印出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后,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必须双方同时到场签字拍照。

关于共同借款人: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亲或母亲;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必须在江津区;

5.如果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应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

6.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在校大学生续贷(现场办理)所需材料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完成在线贷款申请后到现场打印1份纸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2.来现场办理本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

注:续贷现场办理只需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其中一方前来办理即可。

四、办理程序

首次贷款和升学续贷学生必须到现场办理。办理完成后领取《贷款受理证明》和贷款合同。续贷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完成贷款合同签订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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