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第43批公租房房源有:金凤佳园、九龙西苑、城西家园、民安华福、碚都佳园、两江名居、缙云新居、樵坪人家、龙洲南苑、云篆山水、学府悦园、康居西城、美丽阳光家园、幸福华庭、半岛逸景·乐园、城南家园、江南水岸、空港佳园、空港乐园、民心佳园、康庄美地等项目的腾退房源。
具体房源数量和对应申请人数可在申请点、重庆市公租房管理局官方网站查询,建议申请人结合自身需求和房源情况,合理选择申请房源。
重庆公租房申请所需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现场提交申请的可到各公租房申请点领取《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或登录公租房官方网站下载,网上提交申请的直接在网上填报。
(二)身份证明
1、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
2、非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居住证。
温馨提示: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数量,身份证2份,户口本1份,居住证2份)。
(三)工作及收入证明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在申请书中填写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三者选其一(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通过部门信息比对核查)(注:必须是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保)。
2、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在申请书中填写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三者选其一(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通过部门信息比对核查)(注:必须是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保)。
3、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或在申请书中填写社保缴纳情况。
4、主城区退休人员:在申请书中勾选领取养老待遇或退休证。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申请书中填写社保或公积金缴纳情况。
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提供工作证明;无工作的本人填写无工作承诺书,失业人员也可提供失业证,务农人员可提供农业户口说明情况。
温馨提示: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提供工作证明。
(四)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明,离婚人员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未婚人员提供户口簿和承诺书。承诺书可以在申请点提交资料时领取。
(五)住房情况证明
有工作单位的,在申请表中填写是否分配住房。住房困难家庭需出具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
(六)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以上规定材料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