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房交会期间(2023年9月8日至10月31日),购买参与房交会的新建商品房项目住房、车位的购房居民家庭。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2023年9月8日至10月31日。
二、补贴标准
1.住宅补贴:完税税率为1%、1.5%的住房,按契税完税额度全额补贴。完税税率为2%、3%的住房,按计税额度的1.5%进行补贴。
2.车位补贴:车位按契税完税额度全额补贴。
以上完税税率和计税额度以完税证为准。
三、办理流程
(一)网签合同和交付房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和现售商品住房、车位,购房户须在房交会期间网签合同,交付首付房款。
(二)交易认定登记。
在房交会期间或房交会结束后10日内,持网签合同、网签合同备案凭证、预付房款银行到账单、契税完税凭据、购房者身份证、购房人本人银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县住建委进行认定登记,建立登记台账。
(三)发放交易凭证。
经县住建委工作组登记、认定后,按享受类型分类核发交易凭证。房交会结束后10日内,未进行认定登记的,不再受理认定登记。
(四)资格认定复核。
由县住建委组织对各类型购房户进行资格复审,将符合对象纳入补贴范围。
(五)发放相应补贴。
公示期结束后,由县住建委按程序报县政府进行审定和安排资金,在资金拨付到位后,统一进行打款支付。
四、有关要求
对享受本次房交会优惠政策的购房户,5年内不得发生退房、解网和变更等情况,否则,须全额退还享受的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