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往届毕业生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盘龙幼儿园教师2名。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幼教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及以上,且普通话证书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技能。
6、符合以上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作为引进人才,适当放宽年龄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①获得二级及以上职称或区级骨干教师及以上学术称号;
②区级教育教学类大赛一等奖及以上;
③教育学类本科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将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考核、成绩公布、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7月29日9:00至8月4日17:00截止,逾期不再报名。
报名方式:有意向者请将个人简历及附件(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邮箱782960360@qq.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个人简历”,请勿重复投递。
其他说明: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资格初审
8月11日前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
(三)现场考核
1、时间:8月中旬(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2、考核内容采取面试形式,考试科目包含:
科目一:基本功展示;
科目二:说课及现场问答。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幼教集团会同盘龙幼儿园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完成后,考察组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如果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体检中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人员,可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录取人选。
(五)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聘用及待遇按南岸区妇联幼教集团现行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