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员须为入住本人,不得由他人替代申请,申请后不得由他人入住。
2、申请人员须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非秀山户籍。
3、申请人员来秀就业须为毕业3年之内(含毕业学年的在读生)。
4.入住时间最长不超过5天。
5、申请人员被企业聘用的可申请延长免费入住时间至30天;
6、申请人员户籍和毕业学校均为秀山县外,提供创业项目规划或工商营业执照,可申请免费入住30天。
7、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8、遵守青年人才驿站各项规章制度。
9、符合我县青年人才驿站的其他入住条件。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方式
1.秀山县青年人才驿站已成功入驻重庆市英才网,申请人通过网上登录(注册)账号办理申请,经秀山团县委审核通过后即可入住驿站。
2.关注“重庆秀山共青团”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青年服务—青年人才驿站“,进入申请页面提交相关资料,经秀山团县委审核通过后即可入住驿站。
(二)申请链接
1、重庆英才网:
2、重庆秀山共青团:
https://www.wjx.cn/vm/wKz0Hrq.aspx
(三)办理入住
秀山县青年人才驿站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前往青年人才驿站办理入住。
(四)入住调整
申请人因故提前、取消或延后办理入住的,应于入住当天在重庆英才网上取消申请。未在约定时间登记入住的,取消本次入住资格。再次入住需重新提交申请。
(五)办理退房
申请人入住到达期限时,驿站按程序办理退房手续。
三、入住管理
第一、申请人有义务配合青年人才驿站管理并遵守入住公约和相关制度。
第二、申请人负有保证房屋及其设备完好并合理使用的义务。因人为使用不当等因素造成房屋及其家具、家电等设备损坏的,申请人应当承担相应的维修、赔偿义务。
第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入住资格:
(一)采用弄虚作假手段骗取入住资格;
(二)审核通过后,无故逾时未入住;
(三)转借或私自调换住房;
(四)未及时按规定申请续房;
(五)存在损坏设施、涂写乱画、妨碍他人或影响公共环境的行为,不配合青年人才驿站管理,造成不良影响;
(六)其它需要终止入住的情形。
第四、入住期满、中途停住或被取消入住资格的,应及时退出青年人才驿站,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退房并劝说无效者,将采取强制措施并列入失信黑名单。
第五、入住期满后,入住者应主动退出青年人才驿站。
第六、入住者不再符合青年人才驿站申请条件的,应当主动退出青年人才驿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