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一)枫木镇禁毒专职社工
1名,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本科以上文化且必须持有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专科文化),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热爱禁毒工作。
(二)黎场乡禁毒专职社工
1名,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本科以上文化且必须持有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专科文化),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热爱禁毒工作。
(三)龙潭乡禁毒专职社工
1名,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本科以上文化且必须持有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专科文化),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热爱禁毒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专科文化);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
6、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禁毒专职社工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的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因危害国家的安全罪、恐怖活动罪被判处刑罚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司法局拘留、行政强制措施或者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禁毒专职社工工作的。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3、应聘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4、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数),如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学历;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为2023年6月14日。
6、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飞驶特人才网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三、招聘方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5日-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县人社局大楼1楼大厅。
联系人:马老师,岳老师;电话:023-73318118。
报名时根据岗位的条件要求,持本人的相关证件(书)原件:持毕业证(大专以上学历需自行提供学信网查验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含主页、本人页、增减页)、驾驶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近期红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对报名审核通过人员通过飞驶特人才网、电话或短信予以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派遣制,合同期两年,其中实习期6个月(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转正,试用期满转正后单位按规定足额缴纳“五险一金”,待遇随最低工资标准、工作年限等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