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及放贷时限
(一)贷款集中办理时间:
1.巫溪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大厅(县教委一楼):2023年8月1日—9月9日前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40。
2.巫溪县红池坝镇下沉点(地点:小河初中):2023年8月14日—8月25日前上午8:30—12:00,下午2:00—5:40
3.巫溪县通城镇下沉点(地点:龙池村村委会):2023年8月14日—8月20日前上午8:30—12:00,下午2:00—5:40
(二)办理贷款时限:1个工作日内。
(三)贷款发放时间:当年11月20日前。
注意事项:
1.借款学生首次贷款必须与共同借款人一起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
2.请每年登录学生在线系统不少于两次并更新相关信息,以便办理续贷和还款。
二、办理流程
(一)首次贷款
1.资格初审。提供录取通知书、学生证或高校在读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原件验证,并提交相关复印材料,未做贷款预申请的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录入申贷相关信息,信息录入无误后提交贷款申请、导出《申请表》并签字,扫描上传申贷材料。
3.网上贷前审核,签订电子合同。
4.借款学生持《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并请高校及时在网上录入电子回执确认。
5.国家开发银行发放贷款。
(二)续贷
1.借款学生直接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善续贷相关信息,选择“网上签订合同”完成远程续贷申请手续。专升本、本升研学生办理续贷必须先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完成就学信息、还款计划等信息变更后方可选择“网上签订合同”完成远程续贷申请手续。
2.贷款申请审核通过后,借款学生持《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并请高校及时在网上录入电子回执确认。
3.国家开发银行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