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政策
时间:2023年9月7日-2023年9月10日(线下)
内容:房交会期间在渝中区新购商品房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向税务机关完清契税的,按照住宅10000元/套、非住宅2000元/套的标准给予购房补贴。
补贴申请事项
1.申报条件:新购商品房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和认购(2023年9月7日—9月10日)为准,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向税务机关完清契税。
2.申报方式:购房人凭购房网签合同及完税证明,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为申报。对享受渝中区购房消费补贴后申请退房的,由房屋所在地财政部门出具已退还消费补贴的证明后,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予以解除网签,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
3.发放形式:区住房城乡建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直接支付至购房人账户。
4.咨询电话:023-63848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