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民政协管1个、劳动保障协管1个、市政协管1个、扶贫开发1个,男女不限。
三、招聘要求
(一)招用对象
大专及以上文凭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已登记失业)。
(二)招用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有志于从事服务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较强保密意识和较好职业操守;
4、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5、因工作岗位需要,同等条件下,垫江县户籍且在垫江县范围内居住的优先考虑。
(三)招用方式
实行聘用制和动态管理,一年一聘,聘用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9月26日中午12点截止。
2、报名地点:垫江县太平镇人民政府党群工作办公室(303办公室)
3、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报名须持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增减页、户主页)、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经现场资格审查(年龄、学历、户籍、失业登记情况等)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填写《报名登记表》,按规定粘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
(二)笔试:时间2023年9月26日下午2:30,地点暂定,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50分)+公文写作(50分)。(如报考人员不足4人,按照实际报名人数进行择优录取。)。
(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政府5楼党委会议室。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确定,缺位递补;若达不到面试人员比例,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四)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由太平镇人民政府指定医院集中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参考者自愿放弃等情况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排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垫江县太平镇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薪资待遇按照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待遇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垫江县太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3-74536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