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是一项国家惠民政策,是国家开发银行向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学生发放的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到户籍所在区县办理,就读大学期间由国家贴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学生自己开始还息。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生源地贷款实行一年一签)。
一、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预科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在校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确定。
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
二、贷款期限
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研究生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根据借款学生在校剩余学习年限加15年确定贷款最长期限)。
三、贷款用途
主要用于学费和住宿费及在校期间生活费,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经济压力、提高学生自理自助能力,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上学”“上好学”。
四、利率计算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0.3%个基点。
五、申请条件
(一)借款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黔江区。
3.已被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者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4.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共同借款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人是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有不良征信的不作为共同借款人,有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六、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
(一)新生、在校生首次办理所需材料
1.办理现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进行实名注册,填写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
2.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第二代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大学生持有效的学生证原件或者高校出具的《学生在校证明》及收费依据。
首贷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必须双方本人同时到场签字。
(二)在校大学生续贷所需材料
1.现场办理。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更新相关信息,填写续贷声明,完成在线申请后现场打印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持身份证原件现场签订合同,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
2.远程续贷。操作流程:(1)借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录入申请信息,PC端提交续贷申请;(2)手机端进行实名认证;(3)在线签订电子合同;(4)等待县级资助中心审核;(5)手机收到提示短信;(6)10月10日前到高校录入电子回执(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电子回执)。
(三)回执录入确认
高校根据所收到的学生《贷款受理证明》在相应系统中进行录入。凡当年10月30日前未录入受理证明回执校验码的视为自动放弃贷款。
(四)贷款审批发放
国家开发银行对学生贷款进行最终审核成功后,将贷款资金转入学生贷款支付宝账户或者平安口袋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将相应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学校账户,剩余资金留在借款学生第三方支付平台个人账户中,学生可提现用作在校就读期间的生活费。
七、违约责任
学生大学毕业后,须按合同约定及时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否则将产生不良记录。
(一)学生违约,银行系统上会有逾期违约记录,并记入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银行将根据逾期本金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借款利率的1.3倍,影响学生将来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增加学生及家庭的经济负担。
(二)对长期违约的学生,银行将采取诉讼程序追讨贷款。违约学生将承担诉讼费、律师费及迫讨贷款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八、时间、地点及电话
(一)办理时间
2023年8月01日至2023年9月10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办理地点
重庆市黔江区学生服务中心,详细地址:正阳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3304办公室
(三)联系电话
(023)79230969
(023)7923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