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素质测试与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员类别及名额
非公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1名。
三、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素质强,有从事党建工作经验和较强写作能力者优先。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2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有办事能力,能独立完成工作任务。
6、具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现代办公设备操作熟练。
7、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5)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8日(工作日期间9:30-12:00,14:30-17:30)。
报名地点:沙坪坝区覃家岗街道办事处三楼党建工作办公室(沙坪坝区天马路181号)。
联系人:姚老师,电话:023-65340387。
2、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同时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素质测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待定。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时政热点、党建知识、政治理论、行政管理、公文写作及相关专业知识等内容。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待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处理、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
报考人员以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指标1:1的比例进入体检。组织到沙坪坝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四)审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报区委组织部(区委非公工委)、公安机关审查,确保年龄、政治面貌等基本条件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符合聘用要求。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素质测试成绩以及其他应公示事项。
五、聘用及待遇
因体检、审查、公示等环节发现的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可依据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存在其他不适合聘用的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后薪酬待遇按照《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坪坝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沙府办发〔2018〕189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注:本岗位由两江新区人力资源公司(国企)招聘派往某国企工作,由覃家岗街道党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该岗位为劳务派遣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