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具有良好的品行;无经济、刑事等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6、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从事相应工作的。
如有以上情况,取消报名资格。
二、招聘岗位
(一)耳鼻咽喉科听力技师(编外)1名
1、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专业要求:听力学专业。
工作内容:按照科室岗位职责说明书从事该岗位工作,主要包括纯音听阈测定、声导抗、ABR/ASSR/C-VEMP/O-VEMP/前庭功能检测与康复等工作。
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其他要求:性格开朗,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能独立开展工作;热爱工作,身体健康,具有敬业精神和团队意识;有较强的的沟通能力和写作能力,能熟练运用各种办公软件;能适应医院工作环境,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抗压能力强。
(二)耳鼻咽喉科内镜技师(编外)1名
1、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专业要求:临床医学类、生物医学工程、医学技术类。
工作内容:按照科室岗位职责说明书从事该岗位工作,主要包括行电子鼻内镜、喉镜、鼻咽镜、动态喉镜操作等工作。
资格要求:耳鼻喉技师/耳鼻喉专业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证。
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其他要求:性格开朗,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能独立开展工作;热爱工作,身体健康,具有敬业精神和团队意识;有较强的的沟通能力和写作能力,能熟练运用各种办公软件;能适应医院工作环境,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抗压能力强。
三、招聘程序
1、请应聘人员务必于2023年8月7日14:00前点击此链接http://222.178.89.68:8090/jobs/index.jsp完成在线报名;
2、由人事处牵头,与用人科室一起对符合基本应聘条件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方法:根据报名情况决定后续考核方式;
3、通过考核人员参加入职体检;
4、完成签订劳动合同等入职手续。
注:未在招聘系统中完成在线报名者视为无效报名。后续考核方式在医院招聘系统通知,同时请留意短信或邮件具体考核信息通知(请务必保证电话号码或邮箱填写正确,若因未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导致无法收到后续考核通知者,视同放弃考核资格)。
四、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统一办理“五险一金”。
五、其他
请应聘人员于2023年8月7日14:00前完成报名,根据工作安排情况,医院将对符合条件人员通知进行考核。若有疑问请咨询人事处:023-63693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