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居住证需要等待半年,此半年是居住时间。目前,居住时间认定已灵活化,不再把在公安机关“居住登记满半年”为唯一认定依据,对申请人能够提供在重庆市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购房居住、投资经商、租房居住、学校就读等满半年相关依据的,在居住地居住登记即可申领居住证。
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一、若是已经办理居住登记并满半年,满足居住证办理条件则可以办理。
二、若是未办理过居住登记,则可以通过将其他方式,以此来认定为居住登记满半年,补办居住登记后即可申领居住证。
即对未申报居住登记或者居住登记未满半年的市外来渝居住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居住登记满半年,补办居住登记后即可申领居住证:
1、在我市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满半年的;
2、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满半年的;
3、在我市购房居住满半年的;
4、在我市投资经商满半年的;
5、在我市租赁房屋居住满半年的;
6、在我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满半年的;
7、在本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等取得学籍并就读满半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