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渝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登记满半年(如1月1日登记,则同年6月30日(含)满半年),向居住地所在公安派出所提交申办材料,公安派出所对申办材料进行审验并核发居住证。
若是没有办理居住登记,符合重庆居住证申领条件的朋友,可通过其他情形认定为居住登记满半年,补办居住登记后即可申领居住证。
对未申报居住登记或者居住登记未满半年的市外来渝居住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居住登记满半年,补办居住登记后即可申领居住证:
(一)在我市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满半年的;
(二)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满半年的;
(三)在我市购房居住满半年的;
(四)在我市投资经商满半年的;
(五)在我市租赁房屋居住满半年的;
(六)在我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满半年的;
(七)在本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等取得学籍并就读满半年的。
办理所需时限:
1.申请材料齐全的,公安派出所当场发放纸质居住证;
2.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3.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4.需要调查核实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办结,符合条件的发放居住证,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