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港澳通行证补办条件:持证人将港澳通行证丢失。
港澳通行证换证条件:持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换发护照:
1、护照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2、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相发生较大变化的;
4、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二、办理材料
1、领取、填写《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2、提交申请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平面彩色近照,白色背景,着深色有领上衣,照片大小48X33mm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
3、交验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交验居民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驻渝部队的军人、武警申请赴港澳旅游,需交验身份证明,提交复印件,且每次申请均须提交所在部队出具的同意其赴港澳旅游批件的原件。
5、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每次申请均须提交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其赴港澳旅游批件的原件。
6、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