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公司是不可以开证明办理重庆居住证,重庆居住证需要本人到居住地的派出所办理,不可以由公司办理重庆居住证。
重庆居住证办理条件及材料
申请条件
申领对象:在渝居住的非重庆籍公民
申领条件:在渝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申请材料
一、居住登记满六个月的,需提供:
申领人申领居住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人像照片(电子照、纸质照均可);
3.载有详细居住房屋地址门楼号牌的材料;
4.符合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或者连续就读条件的证明材料。(三者选一种即可)
办理流程
第一步:办理居住登记
申请人持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明、居住住所证明到居住地所在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手续,符合条件的,民警当场受理并出具《暂住登记凭证》。
*居住住所证明是指租房合同、工厂或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注:对未申报居住登记或者居住登记未满半年的市外来渝居住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居住登记满半年,补办居住登记后即可申领居住证:
(一)在我市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满半年的;
(二)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满半年的;
(三)在我市购房居住满半年的;
(四)在我市投资经商满半年的;
(五)在我市租赁房屋居住满半年的;
(六)在我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满半年的;
(七)在本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等取得学籍并就读满半年的。
第二步:申领居住证
登记满半年(如1月1日登记,则同年6月30日(含)满半年),向居住地所在公安派出所提交申办材料,公安派出所对申办材料进行审验并核发居住证。
第三步:居住证明核发
申请材料齐全的,公安派出所当场发放纸质居住证;
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需要调查核实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办结,符合条件的发放居住证,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