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内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2、所间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3、跨区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重庆户口迁移新政策
重庆户口迁移新政策2022依据重庆市户口迁移登记实施办法的规定,外地户籍人员在重庆市购买房屋的,并实际居住的,可以落户到重庆。在城镇地区购买成套住房(含二手成套住房、按揭住房)且实际居住的,可申请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户口迁移入户。关于户口新政策最大的变化就是取消了城市和农村户口的分类,体现了城乡一体化的平等原则,但对于农民来说,随着城镇化的发展,越来越多年轻人将户口迁离农村、迁入城市。
重庆落户需要办理的材料
凭以下材料到入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房屋产权人的书面申请。(下载可向作者咨询)《房屋产权证》或《抵押贷款合同》原件和《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屋产权人及随迁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年满16周岁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有直系亲属随迁的,还需《结婚证》等关系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居民户口簿》能证明的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