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居住证办理有哪些流程
第一步,办理暂住登记:
申请人持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明、居住住所证明到居住地所在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手续,符合条件的,民警当场受理并出具《暂住登记凭证》。
居住住所证明是指租房合同、工厂或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注:对未申报居住登记或者居住登记未满半年的市外来渝居住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居住登记满半年,补办居住登记后即可申领居住证:
(一)在我市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满半年的;
(二)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满半年的;
(三)在我市购房居住满半年的;
(四)在我市投资经商满半年的;
(五)在我市租赁房屋居住满半年的;
(六)在我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满半年的;
(七)在本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等取得学籍并就读满半年的。
第二步,申领居住证:
登记满半年(如1月1日登记,则同年6月30日(含)满半年),向居住地所在公安派出所提交申办材料,公安派出所对申办材料进行审验并核发居住证。
第三步:核发居住证:
1、申请材料齐全的,公安派出所当场发放纸质居住证;
2、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3、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4、需要调查核实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办结,符合条件的发放居住证,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
重庆居住证在重庆有哪些便利
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一)共同居住生活的子女可以接受义务教育和按规定就读普通高中、职业中学、民办中学,在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连续就读三年学籍的,可以参加高考;
(二)参加本市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登记(注册),参加各类非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参加本市有关评选表彰;
(三)向本市有关部门申报科技成果并获认定、奖励及资助;
(四)取得当地居住证三年以上的适龄青年,可以在居住地应征入伍;
(五)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登记等业务;
(六)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以及签注,申请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签注;
(七)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八)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九)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