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渝北区市场监管局介绍,近日,因16支开封但未吃完的雪糕,渝北区某火锅店被作出“责令改正”,同时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这是该局开出的首张“反食品浪费”罚单。
日前,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渝北区某火锅店开展反食品浪费检查“回头看”过程中,发现该店A12桌消费者结账离店后的餐桌上放有10支已开封但没有食用的某品牌牛乳雪糕,另外6支均只吃了一半剩余半支。
经调取视频调查,消费者10余人聚餐,在该店通过扫码下单购买雪糕,通过服务员送至消费者餐桌。
结账离开时,消费者将剩余雪糕放在在餐桌上。在点餐过程中,该店服务人员未能主动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消费者离开过程中亦未劝其将食物带离,造成上述10余支雪糕的食品浪费。在调查过程中,同时发现该店没有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
执法人员介绍,该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的规定。
此外,前期该店因顾客点菜过多造成食品浪费问题已被该局提醒并行政警告,此次针对食品浪费问题“回头看”,再次发现该问题存在。
鉴于该情况,渝北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以上行政处罚。
渝北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就餐时适量点餐、按需取量,自觉养成节约食品的良好习惯。同时,督促广大经营者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不诱导、不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真正让餐饮业的“食品浪费”行为消失在“餐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