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地处长江上游,渔业资源丰富,每年3-6月是鱼类繁殖的主要时节。记者了解到,重庆延续禁渔期制度的垂钓管理原则,仍然将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设定为禁钓期。
为确保重庆水生生物多样性,重庆市境内的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以及大宁河、涪江、渠江、綦江等754条禁捕河流全面禁止垂钓。
记者近日从重庆市长江十年禁渔工作视频推进会获悉,对首次违规垂钓者,教育劝导为主;对“泥鳅钓”“锚鱼”等变相捕捞的,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不少市民表示支持即将到来的禁钓期,保护水生生物,才能更好地守护长江。
重庆现行的禁捕规定
全市境内的水生生物保护区(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已于2020年1月1日0时起实行全面禁捕。除水生生物保护区外,全市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以及其他重点水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止,实行全面禁捕。
《通告》规定,禁捕范围和禁捕时间内,禁止生产性捕捞、禁止扎巢采卵。禁止销售在禁捕范围和禁捕时间内捕获的渔获物。禁止在水生生物保护区垂钓。除水生生物保护区外,全市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以及其他重点水域,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禁止垂钓,其他时间内的垂钓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