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申请转入重庆的;
2、驾驶证核发地不在重庆,而驾驶人在重庆居住的;
3、机动车驾驶人不具有依法被吊销、撤销或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4、机动车驾驶人的累积记分未达到满分。
注意事项: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情形,不予受理。
所需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同时申请有效期满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证和因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的,需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属于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身体条件证明需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期内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5、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三张。
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车管所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第二步:到缴费窗口缴费相关费用;
第三步:到牌证窗口领取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