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南岸警方就破获了一起非法捕捞案,捕捞的水产品里还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3月24日,重庆南岸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长江干流广阳岛某河段实施非法捕捞。接到报警后,南岸警方环保总队统筹联合南岸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巡逻守候和蹲点布控工作。
3月25日凌晨,蹲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姜某、逯某等2人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也随后投案自首。现场查获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长江鲟5尾、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岩原鲤1尾以及翘嘴1尾。
经南岸区农业农村委鉴定,犯罪嫌疑人捕获的5尾长江鲟,总重6.72公斤,价值25万元;1尾岩原鲤,重1.73公斤。固定证据后,由南岸区农业农村委将救助存活的5尾长江鲟渔获物,放归长江水域。
经查明,该团伙作案工具为100米多层刺网。多层刺网,孔眼小,密度大,带尖刺,撒网面积大,不论大小鱼进入后极难逃脱,对鱼类资源呈毁灭性破坏,是国家明令禁止的捕鱼工具。
无独有偶,3月21日晚,南岸区公安分局民警在苦溪河段开展水域夜间巡逻工作时,也抓获3名使用自制电鱼工具非法捕捞的嫌疑人,查获自制电鱼工具1套,野生鱼类3.9公斤,目前嫌疑人均被采取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请广大市民切莫贪图一时口腹之欲,让非法捕捞、运输、经营长江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不法分子有利可图,更不可参与、实施非法捕捞。
市民朋友们若发现诸如不法分子在禁捕水域从事非法捕捞行为、在水产品市场及餐饮场所推销“野生鱼”“江鲜”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情况的线索,可拨打110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或登录重庆市公安局网站gaj.cq.gov.cn“有奖举报”专栏进行网上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