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限行车辆
(一)货运车辆
1、核定载货质量1吨(含)以上的载货汽车。包含轻型货车、中型货车、重型货车、挂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及专项作业车、拖拉机等;
2、总质量超过12吨的新能源货车;
3、运载危化品车辆。
(二)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
二、限行区域
(一)货运车辆
1、二环南路。起点:二环南路西门货车停车场;止点:二环南路与龙棠大道路口。
2、累丰路。起点:累丰路与二环南路路口;止点:累丰路与一环北路路口。
3、一环北路。起点:一环北路与累丰路路口;止点:一环北路与五星大道路口。
4、二环北路。起点:二环北路与一环北路路口;止点:二环北路与五星大道路口。
5、五星大道。起点:和平新村转盘;止点:五星大道与三环路路口。
6、清明桥路。起点:清明桥路与五星大道路口;止点:清明桥路与二环东路路口。
7、二环东路。起点:二环东路与清明桥路路口;止点:二环东路与石刻大道路口。
8、石刻大道。起点:石刻大道与二环东路路口;止点:石刻大道与三环路路口。
9、三环路。起点:三环路与石刻大道路口;止点:三环路与五星大道路口。
以上9条道路合围区域内为货车限行区域,其中二环东路、石刻大道、三环路允许货车通行。
(二)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
1、二环北路。起点:五一路口;止点:龙岗山路口。
2、一环北路。起点:五一路口;止点:北山路路口。
3、滨河路。起点:大足印象路口;止点:南门桥路口。
4、龙中路。起点:宏声广场;止点:大足印象路口。
5、双塔路。起点:龙岗山路口;止点:南门桥。
6、报恩路。起点:民政局路口;止点:景观桥。
以上6条道路形成的合围区域为机动三轮车,电动三、四轮车限制通行区域。
三、限行时段
每日7时至21时限制通行,确因生产生活工作所需应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办理了《通行证》的上述车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段及行驶路线进入限行区域。未办理《通行证》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上述限制通行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