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39.9元(限4个以上成年人使用),就能购买一张消费券,在火锅店享用“五荤”“五素”超值套餐,你心动不?8月20日,来自长寿区消委会的消息,消费者袁先生在购买消费券后,隔了半个多月来用券,竟然发现火锅店已经关门了,而和袁先生有一样经历的消费者多达300多名。
据介绍,7月6日,1名推销人员向消费者袁先生推销“姊妹老火锅店感恩大回馈”消费券,说只要花39.9元(限4个以上成年人使用),就能购买一张消费券,在火锅店享用“五荤”“五素”超值套餐。消费券注明有“使用时间长期有效”。
袁先生觉得划算,便花39.9元购买了1张消费券。7月24日,袁先生和朋友准备用消费券去火锅店消费,发现火锅店已关门停业,随即向长寿区消委会进行投诉。
经查,姊妹老火锅店成立于3月22日,火锅店与拓客营销公司签署引流推广合作协议,约定拓客营销公司以印制并销售消费券的形式,为火锅店做宣传推广。消费券的销售收入归拓客营销公司所有,火锅店不再向拓客营销公司支付报酬。
7月24日之前,火锅店已回收消费券900张。火锅店老板操某莉称,这900张消费券虽然给火锅店带来了客源及流量,但并没有创收,反而造成了亏损。当得知市场上还有1700张消费券没有消费后,操某莉认为火锅店已无力承担潜在的损失,遂于7月24日关门停业,并向长寿区市场监管局申请注销工商营业执照。
由于火锅店突然关店,导致消费者无法使用消费券的并不止袁先生一人,经查,涉及360名消费者。
长寿区消委会秘书长蒋耀锋表示:火锅店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突然关门停业,导致消费者购买的消费券无法正常使用,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对此,火锅店老板操某莉表示:消费券的收入全部归拓客营销公司所有,消费者应该找营销公司退款。
协商无果后,长寿区消委会于7月底启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在360名消费者中,有11位提出了诉讼申请,长寿区消委会支持他们向长寿区人民法院提起集体诉讼,其他消费者继续通过调解方式维权。
经多次调解,火锅店与360名消费者达成调解协议,回收消费券1200余张,退还消费券金额5万余元。
蒋耀锋称,火锅店关门停业的主要原因在于对拓客营销公司引流揽客的成本与火锅店运营收益的预估出现严重偏差,最终导致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消费者投诉的是火锅店,火锅店就必须承担相应的退款责任。而火锅店的权益受到损害,是其与拓客营销公司的合作所导致的,火锅店可以通过相应的渠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