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垫江县森林防火封山令
封山时间:2024年8月21日0时起至8月31日24时止(暂定,具体据天气情况适时解除)。
封山区域:垫江县辖区内明月山、精华山、黄草山集中连片林区。
封山规定
1.除原住民正常生产生活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
2.封山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和一切易发生火灾的作业行为。
3.经批准进入封山区域内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主动扫描“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火一码通”,上交一切火源,才能进出林区,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履行森林防火宣传义务。
4.封山区域所属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强化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组织、发动、依靠群众,打赢森林防火攻坚战。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对不听劝阻,违反本封山令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向乡镇(街道)、有关单位或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
二、江北区部分重点林区的森林防火封山令
封山时间:自签发之日至9月30日24时止。(森林火险预警信号等级低于橙色时,自动解除封山)。
封山区域:明月山江北区区域集中连片林区、铜锣山望江厂片区、铁山坪森林公园高风险区域。
封山规定
1.除原住民正常生产生活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
2.封山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和一切易发生火灾的作业行为。
3.经批准进入封山区域内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主动扫描“森林防火码”,上交一切火源,才能进出林区,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履行森林防火宣传义务。
4.封山区域所属镇(街道)村(社区)、林场,要切实发挥“十户联防”作用,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强化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组织、发动、依靠群众,打赢森林防火持久战、攻坚战。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对不听劝阻,违反本封山令者,将依照《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进行查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拨打区森防办、区林业局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