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消息,近日市住房城乡建委已下发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汛期和夏季高温时段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全市气候状况总体偏差,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偏多,降水偏多,高温日数略多,暴雨洪涝偏重,有轻到中度气象干旱。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高温时段施工安全管理要求。合理安排高温作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严禁擅自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违规加班加点。除抢险排危作业外,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严禁11:00至16:00期间室外作业;当日最高气温超过40℃(含40℃)时,严禁室外作业,采取降温措施后仍不能使室内场所温度低于37℃的,应全面停止施工作业。在高湿度情况下,更要严控作业时间,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作业安全,防止因中暑等引发事故。
要在合理安排高温时段作业时间基础上,结合当前汛期高温施工特点,严格落实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各项要求,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进行作业。
此外,通知还要求参建单位切实落实保障作业人员安全健康的各项措施。
(一)高温天气作业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人员,应当调整作业岗位,不安排高温作业内容。
(二)应确保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场所符合标准要求,满足防暑降温需要;保证食品和饮用水卫生,避免引发中毒事件。应为高温天气作业人员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在高温作业环境设立休息场所,休息场所应当设有座椅,保持通风良好或者配有空调等防暑降温设施。
(三)应当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根据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人员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设立医务室,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