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方式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会计岗1人。
(二)用工方式: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遣到本办使用。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具有会计专业资格证书,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者优先;
(三)中共党员,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为人诚信,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具有5年以上财务管理实务工作经验,熟悉会计学、财务管理学、审计学、税法等领域的专业知识,具有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沟通能力、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具体流程如下:
(一)报名
应聘人员可登陆飞驶特人才网(https://www.fsthr.com/),在本公告下方,自行下载附件《重庆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应聘人员登记表》,应聘人员必须在《登记表》中张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按要求填写后于2024年5月8日(星期三)15:00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表(邮件备注为“姓名+会计岗报名表”)发送至此邮箱2423355350@qq.com。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应聘者本人携带应聘岗位所需的证明文件原件以及复印件各1份: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相关证书等;本人签名的《重庆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在职人员需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通过电话、短信予以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另行通知,所有应聘材料不退还。
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和分值:面试按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和诚信记录。
六、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飞驶特人才网和重庆仲裁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经录用单位研究同意后按规定与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使用。
七、待遇
按照《重庆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规定试用期为6个月,实行固定工资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工资标准不低于每月7000元,单位提供办公设备和生活等必要保障,按国家规定办理“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休假。
八、本次招聘由重庆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3-86898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