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正确,思想素质高,具有良好的品行,自愿从事护理工作,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和较强的责任心,服从工作安排及调配;
2.具有护理相关专业全日制专科或以上文化程度;
3.取得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且年龄35周岁以下;
4.具有临床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完成各项护理工作;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4.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5.现役军人;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8.曾在我中心自动离(辞)职或被解聘的人员。
二、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2.报名地点:重庆市合川区清平中心卫生院住院部一楼党政办公室。(重庆市合川区清平镇清正街165号)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023-42410754,135083574403.报名要求资格审查: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同时提交填写好的报名表一份(附件2)。(二)考核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总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我院通知为准。2.面试:面试综合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应急处理、沟通协调等方面的能力,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定。
考试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40%。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报名、考试、考核始终,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考试、面试成绩。
三、聘用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程序与第三方劳务公司办理劳务派遣手续。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待遇参照中心非在编职工执行,购买五险。
四、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中涉及有关问题,咨询电话:023-42410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