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口”入学条件:
“三对口”入学政策,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
适龄儿童因父母在城区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三对口”入学报名材料:
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的学生,需提供适龄儿童与其父母同一户口簿、其父(母)的房屋全产权有效证件。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的学生,需提供适龄儿童与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口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房屋产权证、其父母双方身份证或户口簿。实际居住地由招生学校实地核实后报教委审核。
哪些学校实施“三对口”入学政策?
实施“三对口”入学政策的学校有8所,即实验一小、龙都小学、巴川小学、金龙小学、玉泉小学、立心小学、外国语实验小学、金砂小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