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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区小学入学政策2023年 2023重庆高新区小学入学政策

发布时间:2023-06-05
【导语】:凡符合相关招生政策的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家长于6月15日至6月19日,用手机打开https://cqgxqsmartedu.com/mobile/。或扫描二维码(见上图)进入“重庆高新区智慧教育平台”,点击进入“重庆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信息采集系统”进行信息采集,提交申报材料、申请学位。(具体操作办法可阅读本系统中的《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内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操作指南》)。

  2023年学校招生服务范围

  2023年小学招生服务范围公布在各小学学校门口(6月15日之前),请家长前往查看。

  重庆高新区直管园范围包括曾家镇、白市驿镇、走马镇、含谷镇、巴福镇、金凤镇、石板镇、西永街道、虎溪街道、香炉山街道全域,西永微电园L分区7.4平方公里区域内(不含文旅城1.2平方公里)。

  入学申请提交时间和方式

  (一)区内户籍适龄儿童

  凡符合相关招生政策的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家长于6月15日至6月19日,用手机打开https://cqgxqsmartedu.com/mob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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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扫描二维码(见上图)进入“重庆高新区智慧教育平台”,点击进入“重庆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信息采集系统”进行信息采集,提交申报材料、申请学位。(具体操作办法可阅读本系统中的《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内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操作指南》)。

  (二)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2023年6月29日:在“重庆高新区智慧教育平台”(网址:https://cqgxqsmartedu.com/mobile/)和“重庆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信息采集系统”等平台公布“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信息采集对应学校”名单。

  2023年6月29日~7月3日:网上提交申报材料申请学位,并填报对应学校和志愿学校。

  招生对象

  区内户籍学生

  (一)符合“三对口”的适龄儿童

  凡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户籍在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内,且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的一年级新生。(“三对口”指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的户口、房屋产权证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预防接种证》(不复印)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完成证明书》。

  入读学位紧张学校,除满足“三对口”外,学位紧张学校六年内为同一住房对应户籍户主合法养育的子女提供学位(简称“六年读一户”)。独立拥有住房产权的,家庭人均不低于重庆市申请公租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共同拥有住房产权的,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的不动产权份额达到51%(含)以上且家庭人均不低于重庆市申请公租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

  入读重庆大学城树人小学校:2018年8月31日(含)之前,已在高新区直管园内购买二手住房且户籍迁入本区的家庭小学适龄儿童,还需满足购房、迁户、入住满一年(简称“满一年”)。2018年9月1日(含)之后,已在高新区直管园内购买一手住房的,还需满足“满一年”的条件;已在高新区直管园内购买二手住房的,还需满足购房、迁户、入住满三年的条件(简称“满三年”)。

  入读重庆科学城树人思贤小学校、重庆科学城第一实验小学校:2021年8月31日(含)之前,已在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内购买二手住房且户籍迁入本区的家庭小学适龄儿童,还需满足购房、迁户、入住满一年(简称“满一年”)。2021年9月1日(含)之后,已在高新区直管园内购买一手住房的,还需满足“满一年”的条件;已在高新区直管园内购买二手住房的,还需满足购房、迁户、入住满三年的条件(简称“满三年”)。

  学校若因容量限制导致不能全部接收符合条件的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按适龄儿童户籍迁入现住址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位,未能接收的适龄儿童由公共服务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参照“三对口”政策接收的区内户籍适龄儿童

  凡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户籍在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内,且符合参照“三对口”政策接收条件的一年级新生。〔参照“三对口”政策即:适龄儿童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4.《预防接种证》(不复印)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完成证明书》。

  招生工作安排

  申报学位、信息采集、报名入学时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取消在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内入学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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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资料准备

  (一)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必须提供);

  (二)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的户口页(必须提供);

  (三)公安部门签发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或其法定监护人的2023年审核有效《居住证》或2023年出具的《暂住登记凭证》(必须提供);

  (四)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出生证明》(适龄儿童所属户口簿无“全户人口增减页”或适龄儿童与其父母三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家庭需提供);

  (五)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父或母)在高新区直管园内缴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证明,或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签发的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有即提供);

  (六)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父和母)2020-2022年在高新区的纳税证明(有即提供);

  (七)法定监护人(父或母)在高新区直管园内所购合法房产证明(有即提供);

  (八)《预防接种证》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完成证明》

  申请流程

报名流程.jpg

  学位安排

  为确保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公平公正入学,重庆高新区在做好户籍地学生招生工作的基础上,利用空余学位尽力解决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问题。依据《重庆高新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学位安排实施办法》,结合适龄儿童居住地位置、量化积分、学校学位数、志愿填报等情况,按照“购房优先,积分排序,额满为止”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补充说明

  (一)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区外户籍流动人口子女监护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在网上提交申请,填报志愿校,逾期不再受理。

  (二)预计今年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申请学位人数将大大超过重庆高新区提供的学位数,若全区学位安排满额,将不再继续安排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建议在重庆高新区积分较低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监护人提前另行作好安排,以免耽误孩子入学。

  (三)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在申报学位时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客观真实、合法有效;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取消在重庆高新区入学的资格。

  (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已全国联网,不能重复入学,已入学注册学籍学生请勿重复报读一年级,否则后果严重、责任自负。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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