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小学报名时间:7月3-5日。全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民办中小学于7月3日同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7月1日前,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黔江区户籍学生外出就读政策告知书》。其中,小学入学通知书由各幼儿园负责发放,初中入学通知书由各小学负责发放。
公办小学报名条件: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1、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分类别依顺序入学。
第1类:符合“三对口”的学龄儿童,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所有权证(无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购房正式合同和交易完税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或自建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第2类:学区内有户籍且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口簿且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在该地的学龄儿童。
第3类:学区内无户籍的购房实际居住(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无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购房正式合同和交易完税证明)人员子女,以及实际居住的保障性住房人员(与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实际签订合同家庭)子女。2024年起,招生片区内二次及以上交易住宅需提前一年完成产权过户并实际入住,如:2024年申请招生入学,需在2023年8月31日及以前完成产权过户并实际入住,以此类推。
2、农村地区以学龄儿童户籍为主要依据,在对口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