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2023年秋季学期只招收初一年级,计划招收12个教学班,每班不超过50人,共计600人以内。
二、招生政策
(一)“安排”入学类
1、烈士子女由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根据其具体情况自主申请就读学校安排入学。
2、“三对口”招生区域内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和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含县人力社保局备案的重庆英才服务A、B卡人员)、华侨、港澳同胞、在丰工作的外籍专家及其他特殊类型家庭子女审查合格后,按照相关规定安排入学。
(二)“三对口”入学类
1、划定“三对口”入学区域:龙河东组团A8-01/02(R2)地块内城市建设规划区域及金科一期、二期、三期、四期所涵盖的楼栋符合义务教育阶段“三对口”政策的家庭子女。
2、“三对口”区域招生政策:该区域内符合“三对口”政策的小学毕业生,学校自主进行资格审核招录(如超过招生计划,采取摇号招录);该区域内不符合“三对口”政策家庭子女及超过招生计划未摇到号的小学毕业生,由县教委统筹安排到城区其他就近学校入学。
(三)“双选”入学类
1、确定“双选”入学范围:指在城市规划区域内(指名山组团、王家渡组团、龙河东组团、丁庄组团)已建成区域的小学毕业生;丰都中学高中招生乡镇内的小学毕业生;非本县户籍随迁家庭子女等。
2、“双选”范围招生政策:在“安排”入学类、“三对口”入学类招生完毕后,重庆丰都育才中学根据剩余招生计划数,结合“双选”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意愿招录,根据剩余招生计划可通过摇号等方式招录。
三、相关要求
(一)特殊群体人员子女,须经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县教育行政部门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安排入学。
(二)“三对口”指: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对口一致。
(三)2023年秋期重庆丰都育才中学摇号招录学生由学校具体实施,县教委教育科指导配合、安稳办(法规信访科)全程监督。
(四)入学申请人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招录或参与摇号资格,同时移交相关部门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