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需提交的材料
(1)市外户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①适龄儿童户口簿;②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或居住证。
(2)市内户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①适龄儿童户口簿。②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最近连续半年及以上〕或法定监护人经商的工商营业执照〔时间满一年以上〕、税务登记证明或一年以上的实际经营证明材料等。③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或租房合同。
2、不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需提交的材料
(1)市外户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①适龄儿童户口簿;②租房合同;③暂时居住凭证。
(2)市内户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①只有房屋产权证明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A、适龄儿童户口簿;B、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
②垫江城区工商营业执照未满一年、社保证明未满半年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A、适龄儿童户口簿;B、工商营业执照或社保证明;C、租房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