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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重庆大渡口中小学招生政策 2023重庆大渡口小学入学政策

发布时间:2023-05-27
【导语】: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入学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即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由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保障入学,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不得擅自放宽入学年龄。农村边远学校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入学年龄可放宽到7周岁。

  年龄规定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入学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即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由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保障入学,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不得擅自放宽入学年龄。农村边远学校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入学年龄可放宽到7周岁。

  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至7周岁入学的大渡口区户籍适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持房产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学生《残疾人证》或近一年内三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于新生入学信息采集时向“三对口”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审核后报大渡口区教委备案。

  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

  (一)大渡口区户籍学生入学。

  “三对口”是指适龄学生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房产证和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区中心城区人口密度增大,按学位紧张程度把学校分为两类,入学办法如下:

  第一类:学位紧张学校入学办法。目前,我区有6所学位紧张学校:重庆市94中A区、重庆市95中、区实验小学、育才小学(含建设村校区、双山校区、双山实验分校、红旭小学)、钰鑫小学、大渡口小学,只招收符合“三对口”的适龄学生,且在招生范围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同一套住宅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只能安排一户家庭的直系合法子女对口入学。

  2.若法定监护人名下仅有一套房产,则需占51%及以上的份额(爸爸份额+妈妈份额+孩子本人份额);若法定监护人名下有多套房产,则小孩户口需与其全产权房一致。

  3.2022年9月1日及以后购买以上学校招生范围内的二手房需购房、迁户入住满三年。在此之前购买的房产,按原政策需购房、迁户入住满一年(即入学前一年8月31日之前办妥房产证明及对应户籍)。

  4.为合理统筹双山片区教育资源,育才教育集团实行三校区(双山校区、双山实验小学、红旭小学)联动招生政策。在符合学位紧张学校入学条件的前提下,可自愿选择新投用的红旭小学报名,使三校区的生源分布更为合理。未选择红旭小学报名的,可继续在原片区学校就读。

  对不符合学位紧张学校入学条件的大渡口区户籍适龄学生,由区教委统筹调配到学位相对宽松的学校入读。

  第二类:学位非紧张学校入学办法。大渡口区除以上6所学位紧张学校外,其余学校对大渡口区户籍适龄学生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全面接收入学。

  大渡口区户籍适龄学生因父母在“主城九区、两江新区、高新区”无自购房屋(学校根据家长提供的重庆市政府“渝快办”APP平台查询结果电子版进行认定),自出生日起与其父亲或母亲的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常住一起,且祖父母(外祖父母)持100%房屋产权,经调查核实后可视同“三对口”划片入学。

  报名材料

  1.适龄学生与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银行按揭合同等);

  3.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特殊情况

  大渡口区拆迁户子女报名时需提供适龄学生与其父母的同一户口簿、身份证、拆迁安置协议、暂住房租用协议等。有以下两种入学方式:一是自拆迁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6年内一次性选择原户口地址所属的片区学校或现安置房所属的片区学校报名;二是在租房过渡期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学位相对宽松的学校入学。

  报名方式

  移动端:下载并安装“重庆市政府(渝快办)”APP--注册登录--选择“渝快办”--“服务专区”--“主题套餐服务”--“入学一件事(大渡口区)”;

  电脑端:登录“重庆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ykb.cq.gov.cn/)--选择“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套餐服务--选择“入学一件事(大渡口区)”,根据提示进行信息填报。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基本原则

  按“购房优先、积分排序”的原则,实行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工作”为主要依据的入学办法,依次按以下顺序接收入学:

  第一,学位非紧张学校优先接收本校招生范围内购房的随迁子女和6所学位紧张学校片区范围内购房的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所占房屋产权的比例需占51%及以上,且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额满为止。

  第二,学校接收完购房类随迁子女后,部分学校仍有剩余学位的,按“积分排序”原则接收在大渡口区务工(经商)一年及以上租房居住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额满为止。

  积分计算方法

  (一)购房类积分办法

  【备注】在入学当年8月31日之前未交房入住的新建楼盘不能作为积分依据。

  1.积分计算办法

  以适龄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大渡口区所购住宅的房产证年限计算积分,1个月积1分,积分不封顶。其中起始月认定为1个月;结束月为招生当年5月(含5月)。

  2.填报要求

  若购房地址所对应的学校可以接收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则填报时首选对应学校,否则视为无效。为确保入学机会,在填报对应学校的基础上另选填4所意向学校;若购房地址所对应的学校(6所学位紧张学校)不接收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则依次选填其他5所意向学校。

  3.录取办法

  由系统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积分高低进行电脑排序,根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依序录取,额满为止。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报名系统查看学位申请结果。

  (二)未购房类积分办法

  【备注】1.社会保险的缴纳中间有间断的,按缴纳时间分段累计积分。2.营业执照与社会保险只能任选其一积分。

  1.积分计算办法

  (1)稳定住所量化积分办法(不封顶)

  以适龄学生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大渡口区公安部门办理且按期签注的《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为依据,1个月积1分,积分不封顶。其中起始月不规定具体办理时间,均认定为1个月(未按期签注的以最后一次签注时间为起始时间);结束月为招生当年5月(含5月)。

  (2)稳定工作量化积分办法(不封顶)

  以适龄学生的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在大渡口区人力社保部门缴纳的社会保险或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办的工商营业执照计算积分(父母双方均在大渡口区经商或务工的以时间长的一方为准),1个月积1分,积分不封顶。其中起始月不规定具体办理时间,均认定为1个月;结束月为招生当年5月(含5月)。

  (3)纳税积分办法(10分封顶)

  以招生当年前三个自然年度累计纳税计算积分(父母双方均纳税的以纳税多的一方为准),纳税1万元(含)—2万元(不含)积1分,纳税2万元(含)—3万元(不含)积2分,以此类推,每达到一个更高的万元单位增加1分,积10分封顶。

  2.填报要求

  学位申请人需综合考虑租房居住地的周边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结合个人意愿及积分高低,依次选填5所意向学校,为确保入学机会,不宜全部集中选填城区学校或剩余学位较少的学校。

  3.录取办法

  由系统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积分高低进行电脑排序,根据空余学位情况依序录取,额满为止。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报名系统查看学位申请结果。

  报名材料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申请入学以房产证、居住证(不符合办理居住证条件的,可提交大渡口区暂住登记凭证)为主要依据,监护人需在大渡口区务工(经商)、暂住一年及以上,报名时,监护人需拍照上传在大渡口区具有合法稳定工作和合法稳定住所相关的印证材料:

  1.公安部门出具的大渡口区暂住登记凭证或居住证(购房类还需提供房产证明);

  2.适龄学生与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3.适龄学生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4.大渡口区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5.在大渡口区一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或经商的纳税证明;

  6.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报名方式

  移动端:下载并安装“重庆市政府(渝快办)”APP--注册登录--选择“渝快办”--“服务专区”--“主题套餐服务”--“入学一件事(大渡口区)”;

  电脑端:登录“重庆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ykb.cq.gov.cn/)--选择“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套餐服务--选择“入学一件事(大渡口区)”,根据提示进行信息填报。

  二、“民转公”学校招生入学

  此前,佳兆业中小学是由开发商根据佳兆业滨江新城楼盘体量出资修建的民办学校,自开办以来,采取合法协议就读的入学办法,无法满足周边其他楼盘划片入学需求。转制公办学校后,将继续履行合同约定,在解决佳兆业滨江新城楼盘合法协议就读的前提下,若有剩余学位,对本区符合“三对口”条件且自愿申请就读的学生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学位申请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学校,不能兼报。请适时关注以上学校发布的招生信息通告。

  未被佳兆业中小学摇号录取的学生,保证公办学校“兜底”,如果其划片对口学校已无容量接收,则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学位相对宽松的学校就读。

  三、办学校招生入学

  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其基本要求是公办、民办学校同步发布招生计划、同步信息登记、同步网上报名、同步审核报名材料、同步开展招生录取等。

  1.报名

  民办学校按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报名,属于“九年一贯制直升初中、举办者子女”等类别的学生,需持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5、16日到所报民办学校(重庆市巴渝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登记。其余报名民办学校的学生,于6月15日至6月19日,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www.cqywjybm.com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登记报名。

  2.招生录取

  民办中小学于每年6月20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民办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数,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录取。

  3.摇号

  由区教育部门统一在“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平台上,使用市教委开发的电脑随机摇号录取软件开展随机摇号派位,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电脑随机派位一旦被报名的民办学校录取,不得再被其他民办学校录取。

  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产生后,“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将发送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电脑随机录取结果,家长也可访问“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查询摇号结果。经摇号录取的学生家长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确认后立即导入学籍系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回到公办学校录取体系,按相关规定由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