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范围:
星澜汇小学:协信星澜汇小区满足“三对口”条件业主子女。
招生原则:
(一)依法入学原则。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二)对口入学原则。星澜汇小学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入学实行“三对口”原则。“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管证(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
(三)规范公平原则。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以及乱收费行为。建立和完善招生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实行“阳光招生”,做到信息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招生入学办法:
凡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其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星澜汇小学的学术报告厅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出示本人身份证,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维护现场秩序。
(一)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将住址页、全户人口增减记载页、户主信息页、儿童个人信息页复印在一页A4纸上)。
(二)房屋产权证原件(请复印房产证编号页、房屋所有权人信息页)或购房正式合同、抵押合同、票据等购房相关资料。
(三)入住的材料:燃气使用证(需有房屋住址和开气鲜章)或最近一次的燃气缴费发票。
招生程序、时间、地点:
(一)招生工作按照“报名登记—审查核实—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等程序进行。
(二)报名登记时间:集中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20-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三)报名登记地点:集中报名在星澜汇小学的学术报告厅。其余时间在星澜汇小学办公楼一楼教导处或二楼校长室。
(四)经资料审核符合协信星澜汇小区“三对口”条件已入住业主子女,学校发放《重庆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招生范围内户籍或房产其中之一不满足“三对口”条件的适龄儿童由教委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注意事项:
1、在规定时间未到校报名者,报名登记时若学位已满,将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周边其它可接收学校。
2、提供的报名材料务必真实,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后果自负。
3、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先后顺序与入学无关。
4、未尽事宜,以区教委和学校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