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1、录取批次及学校
提前批:垫江中学、垫江实验中学、垫江一中的课改班。
第一批:垫江中学、垫江实验中学、垫江一中的普通班。
第二批:垫江二中、垫江三中、垫江四中、垫江五中、垫江八中。
第三批:育才中学。
2、考生志愿填报
提前批志愿:考生可选报1个志愿,即从3所重点中学中选报1所学校。
第一批志愿:考生可选报2个志愿,即从3所重点中学中选报2所学校。
第二批志愿:考生可选报2个志愿,即从5所学校中选报2所学校。
第三批志愿:考生只可选报育才学校。
考生在家长的指导下在网上进行志愿填报,家中无法上网填报志愿的考生由学校提供网络环境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今年继续实行考后填报志愿。考生登录志愿填报系统的学籍号、密码,学校将在中考最后一堂考试前分发给各考生,请各考生妥善保管,不要遗失。
学生及家长凭学籍号、登录密码进入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及时更改密码、填报志愿、修改志愿、志愿确认(志愿一旦确认就不能再修改).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将通过短信形式发送到考生或者家长手机上。
考生及家长填报志愿既要根据考生本人的中考成绩,也要了解相关学校招生计划、近几年录取分数线、教育质量、办学特色、就学距离、住宿条件等,审慎填报适合自己的学校。
建议考生及家长尽量将志愿填满,同时要注意学校梯度,科学填报,尽量拉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差距,不能盲目跟风,理性对待,避免出现高分低录、高分未被录取等现象。
填报志愿是考生的权利,学校可以指导考生填报志愿,但不得干预考生填报志愿,更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
3、录取原则
提前批: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依据志愿按升学成绩择优录取。
第一批:依据志愿按升学成绩择优录取。具体办法是:先按第一志愿录取,若招生学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学校可在同批次所有学校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再录取第二志愿填报了该校的学生。
第二批:依据志愿按升学成绩择优录取。具体办法是:五所普通高中先进行第一志愿的录取(必须为第二志愿预留20%以内的招生计划)。第一志愿录取完后,方可进行第二志愿的录取,但第二志愿录取分数必须高于第一志愿录取分数。
第三批:依据志愿按升学成绩择优录取。
二、特长生的录取办法
1.专业考试由县教委统一组织。专业考试后,县教委以考生所报学校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按学校招生计划1.5倍(重高)、2倍(普高)作为学校特长生预录人员。
2.中考后,县教委取中考成绩前3800名,在最后一名总分基础上,重高下降70分、普高下降170分作为特长生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
3.文化成绩在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上的学生,按学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8.5×A+专业成绩×B〔艺术、科技类:A=50%、B=50%;体育类:A=40%、B=60%〕)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4.特长生只在第一志愿中录取,不在第二志愿中录取。
三、指标到校的录取办法
1.指标到校只在第一批次第一志愿中录取,不在第二志愿中录取。
2.录取时,综合素质评价中公民素养、道德品质达到“合格”,其他四个维度达到“A”等的学生加10分进行录取。
特别提醒:
1.凡是已被我县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前往学校报名注册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和学位,录取学校将补录填缺,学校的招生计划全部录齐(特长生不补录)。
2.凡是我县已录取的高一新生,学籍将固定在录取学校,原则上不得转学。已被我县录取的高一学生不能在县外任何学校注册学籍。参加了我县中考而未填报我县志愿和在我县初中毕业而未参加我县中考以及县外学校违规在我县招收的学生,县教委将一律不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同时将视为自动放弃我县普通高中入学资格,我县也不进行补录。